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07年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聘用教师。报名时间5月30日至6月30日,笔试时间为7月8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范围: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具备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实行用人制度改革试点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报考者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二、 报考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2,具备招考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
报名及考试事宜:
1,2007年招考聘用教师的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试点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报考者只参加综合知识考试,并单独划定出档分数线。。
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二中南院),报考各旗县区小学教师岗位的报考者请到各旗县区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证明
,如在考核时发现报考者所发学历与学校证明不符时,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等基本材料。
注:其他具体事宜
如有不明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471)4606412
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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